希望青岛“独狗”新规在全国推广
每户居民限养1只犬、需登记并缴400元办事费、违者最高罚2000元……近日,青岛发布《青岛市养犬办理条例》(简称《条例》),作为规范养犬办理的地方性法规,6月8日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施行前已依法管理犬只免疫登记的,不受此数量限制(6月7日新京报)。
众所周知,在全国各地已经是狗多为患。如果不依法进行管制,养狗数量将会与日俱增。并且,饲养其他宠物的数量也在逐年向上攀升;并且,这些问题需要各级地方政府以报答本,依法实施综合治理,不能一直停留在无法监管状态,不能仅仅局限于对狗的管控。
但是,肯定青岛市已经有了对养狗实施监管的地方性法规。只有于法有据,才能对饲养宠物狗实施依法监管;只有于法有据,,才能有效避免狗患。并且,才能使精神文明建设受到依法掩护;并且,才能依法实现对生态环境的掩护;并且,才能有利于依法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;并且,才能使饲养宠物依法纳入法治化办理轨道,才能依法掩护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适。
众所周知,犬类等动物与人类存在着许多共患疾病。并且,具有很强的传染性。如果不依法实施管控,就很难依法实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。那样,就会给广大黎民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适造成无法预料的安适隐患。并且,在现实生活中犬类咬人伤人事件屡有发生;并且,因为邻居养狗影响他人休息引发的社会矛盾已经屡见不鲜。这些问题的存在,不但影响了邻里关系,并且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并且严重破坏了广大城乡黎民所需要的生态文明环境。尤其是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和公园等公共场所,以及家属院落和楼道里,到处都能见到宠物狗等动物粪便。
面对这样严峻的现实情况,国家有关部门理应在创建全国卫生和文明城市工作中,对饲养宠物依法提出相对硬性的考核指标。如果到处都是宠物粪便,又怎么能称得上是卫生和文明城市?如果那样的城市能评上全国卫生和文明城市,简直是极大的讽刺。只有在这两项重要的国家级考核中来硬的,才能倒逼各级地方政府下大力气依法整治狗患,并抓出成效来。
并且,我们希望青岛市在依法治理狗患工作中具有更多创新举措;并且,我们希望青岛市在依法治理狗患工作中敢于碰硬,让治理狗患说一不二,让那些不讲理的宠物饲养钉子户依法受到严惩。只有对违法饲养者实施零容忍,才能让青岛市的“独狗”新规掷地有声,并在依法提高执行力的前提下,让青岛市的狗患得到彻底根治,并让青岛广大黎民为依法治理狗患拍手叫好,并为全国各地治理狗患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办理经验。
郭喜林